承办依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市内执业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
3、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
4、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前款2、3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正。
办理程序:
接受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注册并发给《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或不予注册通知单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不收费
承办单位:盐城市卫生局
办理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8838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