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江苏省卫生厅授权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负责辖区内国防施工复转人员尘肺等职业病诊断申请的受理及会诊工作。凡申请尘肺病诊断的军队复转人员须向本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 2. 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本人档案(指档案中涉及申请人国防粉尘施工作业记载部分)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 4.合格X线胸片三张,每张胸片拍摄时间须间隔六个月。摄片地点由本中心指定,拍摄胸片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中心原则不受理未经指定机构拍摄的胸片以及数字摄影胸片。 5.申请人备齐上述有关材料后,前往本诊断机构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 联系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66号 邮编:224002 联系电话:0515-86013629 |